申请攻读研究型博士学位,申请者须具备以下任一条件:
a)教育部认可的高校或相当机构所授予的硕士学位;
b)教育部认可的高校或相当机构所授予的一等荣誉学士学位,须提供相关研究成果或研究经历的证明;
c)我校认可的其他资历,须通过入学考试。
申请攻读研究型硕士学位,申请者须具备以下任一条件:
a)教育部认可的高校或相当机构所授予的荣誉学士学位;
b)其他相关同等被认可的资历,学生通过相应的入学考试(如必要)。
语言要求:
非英语母语者或之前就读的本科高校为非全英文授课的申请者,须提供以下任一英语语言水平测试结果:
| 考试类别 | 最低要求 |
| 托福 (TOEFL) | 79 (IBT)* 阅读,听力,口语 ≥ 18;写作 ≥ 19 |
| 雅思 (IELTS) (学术类) | 6.5 阅读,听力,口语 ,写作 ≥ 5.5 |
|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(CET6) | 总分 ≥ 500分,且口语考试成绩 ≥ B |
(*iBT:Internet-based Test,托福机构代码为 D378)